越南政府發布法令94/2017/NĐ-CP,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预有20项行业禁止私营.
國家壟斷執行的20種貨物和服務包括:
1. 供国防、确保国家社会安全用的货物或服务(将由国防部及公安部详细规定)。
2.口工业爆炸材料生产、经营、进出。
3.黄金金条生产。
4. 进出口黄金原料为生产金条。
5. 彩票发行。
6. 香烟和雪茄进口(除免税品)。
7. 国家储备活动。
8. 货币印制、铸造。
9. 越南邮票发行。
10. 烟花爆竹及相关服务的制造、经营、进出口、运输、储存活动。
11. 国家电力系统传输、调节,多功能水电及核电建设与运行。
12.航标灯及公共海洋航道系统的运行。
13. 沿海信息站的管理、运行及开发。
14. 航空交通服务、航空信息发布服务、搜索和救援服务。
15. 由政府投资的国家铁路基础设施系统、城市铁路管理与开发。
16. 在指定规划的情况下,管理及开发跨省、跨地区的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和海护岸。
17. 在特种用途林提供林业服务(除政府分配给经济组织的森林外)。
18. 出版(不包括印制和发行)。
19. 公共邮政网络开发、管理、维护。
20. 在新闻发布活动上提供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