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越南政府正式颁布鼓励屋顶光伏自发自用的第135/2024/ND-CP号法令政策。该法令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的住房、公共机关、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所有主体。法令自2024年10月22日生效
法令核心细节
① 许可证与容量限制:未并网/不馈入电网/家庭和个体住宅安装100kW以下的自用型屋顶光伏,无需办理许可证即可安装;安装1000kW及以上并馈入电网的自用型屋顶光伏,需办理许可证。
② 余电上网:容量小于100kW的家庭和个体住宅自用型屋顶光伏,余电可以出售给电网,但不得超过屋顶光伏容量的20%(之前为10%)。
③ 上网电价以上一年市场平均电价为准,取消固定计价法(此前固定上网电价为 671 越南盾(0.027 美元)/kWh,2023年平均市场电价1092越南盾(0.044美元)/kWh);公共机构或被认定为公共资产的建筑物上的自用型屋顶光伏,不得出售余电。
④ 储能:鼓励安装电池储能系统(B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