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管理的邊境貿易

財政部越南財政部正在起草修訂的決定總理2006年頒布254號邊境貿易管理根據第254第5.2條商品進口到越南共和國社會主義的形式購銷邊民周邊國家製造免徵進口關稅和其他稅價值不超過200萬越盾/1人/1天/1

不過,根據財政部這一規定一直是優勢逃稅的對象尤其是在北部邊境地區因此財政部建議修訂管理貿易的邊界這一規定法規草案對商品在越南購買的形式,銷售“家電邊民免徵價值不超過200萬越盾/1不超過04次/1個月貨物家用邊境直接使用壽命居民貨物超過免稅商品直接用於邊境居民的生活價值,而不是必須徵稅。